省产权交易会员山东泉沣律师事务所伊丕国主任,郑重推介优质项目,联系电话:1360641921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ZZR14030 | 山东嘉豪锅炉工程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 1913.87万元 | 1913.87万元 | 2014-03-24至2014-04-21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嘉豪锅炉工程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济南金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嘉豪锅炉工程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章丘市圣井高科技园 | ||||||||||||||||||
法定代表人 | 卞锡文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2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7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A级锅炉部件(不含锅筒)制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5日);1级锅炉制造(有效期至2015年9月27日) 一般经营项目:锅炉配件加工、销售,锅炉辅助设备、供热供水设备安装(以上经营范围不含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锅炉节能技术咨询服务。(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
||||||||||||||||||
职工人数 | 34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13年05月31日 |
|
||||||||||||||||||
审计机构 |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财政厅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年10月23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3年05月31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5233.98 | 5520.71 | |||||||||||||||||
负债总计 | 3606.84 | 3606.84 | |||||||||||||||||
净资产 | 1627.14 | 1913.8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913.87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被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9495平方米,位于章丘市圣井高科技园区,为标的公司生产厂区,包括办公楼、车间及各项辅助设施,至今尚未办理产权证; 2、标的企业厂区位于章丘市圣井高科技园区黄土崖村西,占地面积44,250平方米,所占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登记为黄土崖村民委员会(42,040平方米)和张家村民委员会(2,210平方米)。该宗地仅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缴纳了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及头期款,合计2,711,125元; 3、根据鲁中兴评报字(2013)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标的企业存在法律纠纷。评估基准日之后,经法院调解,2013年9月23日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标的企业已达成和解协议,标的企业主张的加工费用649,660.26元抵顶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张的更换省煤器费用143.7609万元,双方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主张权利。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以(2013)章商初字第1500号民事裁定书对以上事实予以认定,并以(2013)章商初字第7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标的企业140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中兴评报字(2013)第00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能源环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孙红 | |
注册资本 | 6500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山东省财政厅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财政厅 | |
批准内容 | 根据《关于同意山东省能源环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国有产权的函》(鲁财资〔2013〕72号),同意山东省能源环境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嘉豪锅炉工程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以1913.87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913.8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标的企业《改制方案》和经标的企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妥善安置职工,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欠转让方款项12,183,504.58元,债权价款与交易价款一并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交易费用。该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如以竞价方式交易还需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竞价佣金按成交金额的1.5%);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易合同》签署日期间, 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经专项审计后,由转让方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购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20万(其中交易保证金380万 还款保证金240万元)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