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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环保法庭正式受理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编辑:quanfeng / 发布日期:2014-05-22 / 点击:938

19日,我国第一个专属管辖环境案件的法庭,贵阳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正式受理贵州省首例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据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庭长罗光黔介绍,法庭法官19日到贵州省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送达了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宏盛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而提起的水污染责任纠纷环境公益诉讼诉状,并对宏盛化工有限公司排污情况进行证据保全。

罗光黔说,这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清镇市法院生态保护法庭,集中管辖贵阳、安顺、贵安三地涉环保行政、民事案件后受理的第一例跨区域管辖的案件。本案受理表明清镇法院生态法庭高举法律武器保护生态环境,在贵州率先打响了跨区域管辖环保案件的第一枪。

本案原告中华环保联合会诉称,一段时期以来,被告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周边的居民发现被告经常随意排放工业废水,居民们指控被告排放污水超标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身体健康和自然环境,并多次向原告投诉。经原告派员实地走访,并对被告排污口处所排污水取样送检,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被告公司排放的超出标准范围的工业污水不但对周边农户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其最终排入水体后,可导致鱼类及其他水生动植物的死亡或发生变异。更加严重的是,这些超标污水必将对下游邢江河尤其是贵阳市的水源地红枫湖产生污染,这将严重影响贵阳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故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据了解,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是我国第一个专属管辖环境案件的法庭,2007年成立以来,审理了近700件各类环境案件。今年4月23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贵州实际情况实行划片区集中专属管辖,将贵阳、安顺、贵安三地的环境民事、行政案件集中交由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管辖。(泉沣所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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