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产权交易会员山东泉沣律师事务所伊丕国主任,郑重推介优质项目,联系电话:1360641921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ZZR14015 | 山东省药材公司100%国有产权 | -13967.75万元 | 1327.80万元 | 2014-01-28至2014-02-28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省药材公司100%国有产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嘉诚国信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省药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共青团路2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骥凡 | ||||||||||||||||||
成立时间 | 1988年01月03日 | ||||||||||||||||||
注册资本 | 581.4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中药批发 | ||||||||||||||||||
经营范围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许可证范围内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限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罂粟壳的批发(有效期至2014年8月24日),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体外诊断试剂、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77介入器材除外,有效期至2014年6月30日)。一般经营项目:消毒产品销售;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 | ||||||||||||||||||
职工人数 | 98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2009年04月30日 |
|
||||||||||||||||||
审计机构 | 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年08月19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09年04月30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资产总计 | 9896.77 | 13476.40 | |||||||||||||||||
负债总计 | 27564.15 | 27444.15 | |||||||||||||||||
净资产 | -17667.38 | -13967.7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967.75 | ||||||||||||||||||
律师事务所 | 山东李晓明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党政联席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山东省药材公司持有专营中药材收购许可证(编号:SDJMZY—2003—01),专营品种为甘草、麻黄草,有效期限自2009年12月01日至2014年12月01日; 2、山东省药材公司所属一宗土地(市中国用(93)字第0512003号)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土地面积为442.80平方米,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新评报字(2012)第017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无 |
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解放路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牛波 | |
注册资本 | 15896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内容 | 同意山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省药材公司100%国有产权,以1027.80万元为底价挂牌转让。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327.8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它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项目转让方的交易费用,包括登记挂牌手续费、交易佣金,若产生竞价还须承担转让方竞价佣金(转让方竞价佣金为成交金额的1.5%);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所欠职工的各项费用共计284.38万元; 3、意向受让方承诺,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标的企业《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妥善安置职工。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应无条件接收全部职工(自愿自谋职业的除外),与现有职工重新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超过三年的,按照原劳动合同期限执行,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企业所属一宗土地(市中国用(93)字第0512003号)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全部费用,并负责办理该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的全部手续;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标的企业不再使用原名称“山东省药材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3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2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