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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泉沣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编辑:quanfeng / 发布日期:2012-01-17 / 点击:1163
一、为了保证本所律师对聘请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到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促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所律师服务质量的标准是:文明办案,高效服务,客户满意。
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定期登门服务每月不少于三次,服务时间每月不少于三天。凡聘方送交的法律文书和提出的咨询应当拿出审查意见和解答,当即拿出审查意见和解答有困难的,至迟到不超过三日;代写法律文应当日拟出,当日拟出有困难的,支持不超过五日;非诉讼代理,律师应在十五日内着手调查,二十日内拿出调解协议、处理方案或作出申请仲裁的法律文书,其他法律事务一应及时完成。
四、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咨询,应针对当事人提供的情况、事实、证据作出解答,解答意见应由法律或政策依据。并认真记录或填写登记表。
五、律师代写法律文书,应依据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书写;撰写的法律文书要语言精练、语句通顺、表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六、刑事辩护,要认真阅卷,做好摘记,会见被告,倾听被告陈述,认真做好记录,根据阅卷和被告陈述做好必要的调查取证,然后拟出辩护意见。辩护意见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对被告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意见。
七、民事、商事、刑事、行政诉讼代理,应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认真调查、取证,依照事实和法律,据理力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律师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原则上使用上述要求。
九、为确保服务质量,承办律师应做到:
1、打破八小时工作制,随叫随到,及时服务。
2、担任法律顾问及非诉讼代理,应认真记录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的工作事项、经过及处理结果,并存卷备查。
3、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代理案件,结案后再归档前交主人审查签字。
4、年终进行服务质量大检查,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十、发现服务质量太低劣,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应追究承办律师的责任。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扣发酬金;严重的,有本所负责人向有关聘请人、委托人赔礼道歉;因此而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先有本所支付赔偿费,然后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承办律师及有关责任人应向本所承担的赔偿数额。
 
 
山东泉沣律师事务所
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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