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作为我省确定的唯一省级国有产权交易平台,积极参与我省涉讼国有资产处置及交易平台建设工作。2012年5月4日,省国资委谭成义主任明确批示:“省产权交易中心承担国有产权处置任务,运作规范,在全国成为典型,建议涉讼国有资产的处置由该中心承担。”
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中心精心准备,积极做好承担我省涉讼国有资产处置任务的各项准备工作。2012年5月8日,中心总裁苗伟向省高院周玉华院长专题汇报了中心准备工作开展情况;2012年5月17日,省高院领导莅临中心考察调研,中心苗伟总裁、杜冰副总裁等参加座谈。会上,中心就国有产权交易平台的业务内容、业务模式及信息化建设等作了介绍,省高院领导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2〕30号)内容和省高院统一拍卖场所、统一交易平台的精神。双方就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对涉讼国有资产进行委托拍卖等事宜达成共识。
会后,省高院领导观摩了中心竞价大厅、竞价系统演示和竞价项目现场,对中心运作情况、交易场所软硬件建设等均给予高度评价。下一步,中心将在省国资委和省高院的领导支持下,全力配合省高院做好涉讼国有资产进场处置工作,为我省涉讼国有资产处置提供高效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