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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中审理56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
编辑:quanfeng / 发布日期:2013-08-05 / 点击:1156

7月15日至2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集中开庭审理“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8个系列案件,56名被告人陆续受审。

  该案系海峡两岸警方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警方开展国际司法合作摧毁的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案件,上述8个系列案件共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区,诈骗360余起,案值1556万余元,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厦门中院审理。

  该系列案件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作案年龄低龄化,被告人作案年龄处于16岁至30岁期间的有49人,占87.5%,他们受台湾电信诈骗集团提供薪酬、往返机票、食宿、旅游费用等条件的诱惑,参与到电信诈骗活动当中;二是犯罪模式日趋组织分工化与专业化,在台湾电信诈骗集团的纠集和安排下,“一、二、三、四线”人员分工配合,首先由话务人员按照“剧本”给受骗者打电话,在受骗者将钱存入其指定账户后,由取款组的“车手”们立即取款并将现金存入洗钱账户,最终进入集团头目的指定账户中。三是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被告人冒充我国公安、检察机关、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我国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信用卡涉嫌犯罪,需要对被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等事由,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骗取被害人钱财。

  其中,被告人姚巍等9人诈骗一案,在此系列案中诈骗次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姚巍、黄丰文、王琳、曲汗平、陈志聪、刘晓峰、刘增远、于丹、孙碧桐,于2011年3月至6月期间,在台湾电信诈骗集团以提供薪酬及往返机票、食宿、旅游等费用的诱惑下,接受台湾电信诈骗集团的安排,以位于柬埔寨境内的别墅、酒店等为窝点,与台湾人纪俊贤等人冒充大陆地区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平台虚拟改号技术将来电显示号码改为上述机关的电话号码,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对大陆地区被害人实施诈骗222起。其中,被告人姚巍参与诈骗222起、诈骗金额为633.65万元,被告人黄丰文参与诈骗66起、诈骗金额为243.07万元,被告人王琳参与诈骗63起、诈骗金额为215.31万元,被告人曲汗平、陈志聪、刘晓峰、刘增远、于丹、孙碧桐参与诈骗49起至74起,诈骗金额69.84万元至164.31万元。

(泉沣所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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